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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环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9-05 字号:[ ]视力保护色: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丰热电”)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跃进塘路567

(久丰热电现有厂区内)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久丰热电现有3×130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和1×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备1×C25MW次高温次高压抽凝机组和1×B12MW次高温次高压背压机组,以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和配套工程设施。

本次改造项目拟对现有3130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升级改造,为不影响现有机组对外供热运行,改造方式采用先在现厂区预留空地内新建1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和1CB12MW高温高压抽背机组及其配套烟气净化系统、再改造1台现有次高温次高压锅炉,依此顺序逐步将现有3台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均改造替换为3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同时将现有1B12MW次高温次高压的汽轮机升级改造替换为1CB12MW高温高压抽背机组,现有1C25MW次高温次高压抽凝机组保持不动,最终完成现存所有次高温次高压锅炉和机组的改造。本次改造过程中久丰热电现有公用工程设施保持不变。项目总投资约3.4亿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次评价涉及环境敏感目标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生活区,周边评价范围内居民点主要包括澥浦镇及其下辖澥浦村、余严村和岚山村等,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主要有澥浦大河,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项目所在的镇海-北仑-大榭近岸海域功能为海洋港口、工业发展等,海水水质功能为四类功能区,水质目标为《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三类标准;项目附近地下水为类,海水土壤为三类,声环境为3类功能区。

三、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燃煤烟气,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采取一系列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及其它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循环冷取水循环利用,产生的少量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作为清下水排入开发区雨水管网;锅炉排污水经沉淀冷却后回用于净水站;净水站冲洗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化水依托二期制水系统,采用超滤+两级反渗透+电除盐,不产生酸碱废水,反冲洗水回用于净水站、RO浓水部分输煤系统冲洗、煤场喷淋等,剩余部分排入雨水管道,因此项目废水不会对附近地表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项目做好防腐防渗漏措施,不会对附近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飞灰、炉渣,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均可以得到安全合理处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本次热电联产升级改造项目仅对久丰热电现有3130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升级改造为3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故项目实施后,周围环境质量可保持在现有水平。

四、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低温燃烧、分段燃烧技术+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氨法脱硫除尘一体化(氨法脱硫+超声波发生装置)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烟气90m高烟囱高空排放。锅炉烟气经一系列处理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汞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以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标准,逃逸氨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氨法》(HJ2001-2018)中氨逃逸浓度小于3mg/Nm3的设计要求。

各类废污水首先考虑综合利用,无法综合利用部分预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企业将在锅炉及其它声源设备上采取一系列隔声、吸声、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飞灰、炉渣全部综合利用,脱硫副产物硫酸铵作为农用化肥直接外销,制水过程产生少量污泥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矿物油属危险固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有:做好烟气处理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配置自动监控系统,设置事故水收集池和事故废水拦截与收集系统;做好各项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通过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对环境影响可降低最低,区域环境质量等级维持不变。

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要点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的产业政策要求,该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规划等规划要求;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达到设计标准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仅对久丰热电现有的3130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升级改造为3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故项目建设运行后区域环境质量等级可维持不变。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在拟建地内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阅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如要了解进一步的信息,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公众查阅和咨询的期限为本次公示期间的10个工作日内,本次公示时间为201889~2018822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主要采取网络公告以及在项目所在地开发区管委会和周边镇、村公示栏张贴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示时间和征求意见时间:201889~2018822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前进行全本公示,报告书全文公示版可在建设单位企业网站公开下载查阅,全文公示时间由环评报告报送审批的进度而定,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电话:0574-86337360

环评单位: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571-81903944

环保审批部门:镇海区环保局                电话:0574-86252695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889